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 2020-2022 年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1-10
京财采购〔 2019〕 2659 号附件
北京市 2020-202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
采购法实施条例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,现
制定北京市 2020-202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:
一、集中采购目录
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
采购。
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
知》(财库〔 2013〕 189 号)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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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 -
- 4 -
注: 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、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。
目录中采购规则未作说明的, 规则统一为:单项或批量小于
400 万元的, 视情况汇总各单位需求组织批量、 竞价、谈判等带
量集中采购, 未集中组织带量采购的由各单位按照协议采购的方
式执行; 大于或等于 400 万元为公开招标。
二、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
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, 各预算单
位采购货物、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(含
100 万元)的标准时, 应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有关规定, 实行分散采购。
三、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
各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时, 应执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
有关规定,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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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货物和服务类: 400 万元以上(含 400 万元);
2.工程类: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
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 及有关
法规、制度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、 监狱企业、
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,支持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。
我市各预算单位应统筹确定本单位(含所属各单位)面向中小企
业采购的项目。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
前提下,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%以上,
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其中,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
低于 60%。
五、部门集中采购
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,需要由本
部门或系统统一采购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。由各主管
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,
并事先报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实施。
六、各区共享
北京市各区应共享本目录及标准,并共享市级集中采购机构
协议入围招标结果。
七、涉密项目采购
各单位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。
北京市 2020-202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
采购法实施条例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,现
制定北京市 2020-202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:
一、集中采购目录
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
采购。
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
知》(财库〔 2013〕 189 号)制定。
序号 | 品目 | 编码 | 说明 | 采购规则 |
计算机设备及软件(A0201) | ||||
计算机设备 | A020101 | |||
1 | 服务器 | A02010103 | / | |
2 | 台式计算机 | A02010104 | / | |
3 | 便携式计算机 | A02010105 | / | |
输入输出设备 | A020106 | |||
打印设备 | A02010601 | |||
4 | 喷墨打印机 | A0201060101 | / | |
5 | 激光打印机 | A0201060102 | / | |
6 | 针式打印机 | A0201060104 | / | |
显示设备 | A020106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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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液晶显示器 | A0201060401 | / | |
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| A02010609 | |||
8 | 扫描仪 | A0201060901 | / | |
计算机软件 | A020108 | |||
9 | 基础软件 | A02010801 |
操作系统、数据库 管理系统、中间件、 办公套件、财务软 件。 |
共享中央 |
10 | 信息安全软件 | A02010805 |
包括基础和平台类 安全软件、数据安 全软件、网络与边 界安全软件、专用 安全软件、安全测 试评估软件、安全 应用软件、安全支 撑软件、安全管理 软件。 |
共享中央 |
办公设备(A0202) | ||||
11 | 复印机 | A020201 | / | |
12 | 投影仪 | A020202 | / | |
13 | 多功能一体机 | A020204 | / | |
14 | LED 显示屏 | A020207 | / | |
15 | 触控一体机 | A020208 | / | |
销毁设备 | A020211 | |||
16 | 碎纸机 | A02021101 | / | |
车辆(A0203) | ||||
17 | 乘用车 | A020305 | 含新能源汽车 | 协议采购 |
18 | 客车 | A020306 | 含新能源汽车 | 协议采购 |
电气设备(A020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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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不间断电源(UPS) | A02061504 | / | |
20 | 空调机 | A0206180203 |
指分体壁挂式、分 体柜机式空调 |
/ |
其他货物 | ||||
21 | 家具用品 | A06 |
指通用类家具,类 别包括床、台桌、 椅 凳、沙发、 柜类(不 含保险柜)、架类, 以上类别材质包括 钢制、木质、钢木 质。 |
/ |
22 | 复印纸 | A090101 | / | |
服务 | ||||
23 | 互联网接入服务 | C030102 | / | |
24 | 车辆维修和保养 | C050301 |
含车辆改装、标志 喷涂、专用设备维 护 |
协议采购 |
25 | 车辆加油服务 | C050302 | 协议采购 | |
26 | 会议服务 | C0601 | 协议采购 | |
27 | 印刷服务 | C081401 |
指单项或批量在 2 万元以上(含 2 万 元), 本单位不能承 担的票据、证书、期 刊、文件、公文用 纸、资料汇编、信封 等印刷业务。不含 带期刊号的刊物印 刷。 |
/ |
28 | 物业管理服务 | C1204 | 指办公场所的水电 | 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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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服务、设备运 行、门窗保养维护、 保洁、绿化养护的 管理及服务。 |
|||
29 | 机动车保险服务 | C15040201 | / |
30 | 云计算服务 |
指云计算服务中的 计算服务、小型机 计算服务、存储服 务、网络服务、云主 机深度监控服务、 视频云存储。 |
/ |
目录中采购规则未作说明的, 规则统一为:单项或批量小于
400 万元的, 视情况汇总各单位需求组织批量、 竞价、谈判等带
量集中采购, 未集中组织带量采购的由各单位按照协议采购的方
式执行; 大于或等于 400 万元为公开招标。
二、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
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, 各预算单
位采购货物、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(含
100 万元)的标准时, 应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有关规定, 实行分散采购。
三、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
各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时, 应执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
有关规定,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。
- 5 -
1.货物和服务类: 400 万元以上(含 400 万元);
2.工程类: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
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 及有关
法规、制度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、 监狱企业、
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,支持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。
我市各预算单位应统筹确定本单位(含所属各单位)面向中小企
业采购的项目。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
前提下,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%以上,
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其中,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
低于 60%。
五、部门集中采购
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,需要由本
部门或系统统一采购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。由各主管
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,
并事先报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实施。
六、各区共享
北京市各区应共享本目录及标准,并共享市级集中采购机构
协议入围招标结果。
七、涉密项目采购
各单位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。